关于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填写“续贷声明”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0年06月08日 21:12 点击数:

系:

已获得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的2017级、2018级、2019级在校学生,若准备申请2020-2021学年助学贷款,按要求须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以下称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填写“续贷声明”,要求如下:

一、登录系统维护个人信息

贷款学生须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www.csls.cdb.com.cn),完成个人信息的更新和维护;请各系做好宣传工作,督促已获得贷款的学生于6月19日前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完成个人信息的维护和更新。

二、填写续贷声明

获得贷款学生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在“贷款申请”模块中填写续贷声明,填写内容:总结、陈述一年来的思想和学习进步情况(100-150字),要客观真实,积极向上。包括上一学年的学习生活情况、个人对助学贷款的认识以及按时归还助学贷款的承诺三部分内容。填写续贷声明要态度端正,诚恳,如实反映自身学习生活状况,信守承诺。对于在续贷声明中复制抄袭、文本不加标点、内容敷衍凑字数的,审核一律不予通过,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学生自行承担。

6月22日开始我校资助中心进行续贷审核,不合格的同学,需重新填写。学生因未完成续贷声明,影响下一学年续贷的,责任自负。

三、回生源地办理续贷手续

每年的6月至9月是当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集中办理贷款时段,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任意一方前往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续贷手续。

四、回执录入

每年的9月学校资助中心要将贷款学生的回执码录入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系统,请各系在9月18日之前,代收贷款学生回执单并汇总电子版生源地回执码信息,交到学校资助中心统一录入。

附件: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填写“续贷声明”操作步骤.doc.docx

学生工作处

2020年6月8日

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学生处

地址:辽宁省大连市庄河市昌盛街道前程大街117

邮编:116400

电话:0411-62657860

邮箱:aihuipai@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