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2024学年省政府奖学金(补充) 评审结果公示

作者: 时间:2024年11月25日 14:36 点击数:

学院

根据《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310 号)《辽宁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辽财教规〔2023〕8号)《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国家(省政府)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学工[2024]46号)《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辽宁省政府奖学金评审工作的补充通知》(学工[2024]63号)和辽宁省资助管理中心最新通知等文件精神要求,经学生本人申请、资格审核、各学院依照条件,通过公开答辩、民主评议等方式确定本学院拟推荐学生名单学校评审委员会研究,评省政府奖学金补充10人。现将评结果公示如下:

2023-2024学年省政府奖学金补充名单

序号

学生姓名

学院

专业

学号

性别

入学年月

1

蔡丽雯

文学院

汉语言文学

723310102

2023年9月

2

宋耀泽

文学院

新闻学

723350121

2023年9月

3

兰涛

文学院

新闻学

723350210

2023年9月

4

胡艳茹

法学院

法学

7221010225

2022年9月

5

张海军

外国语学院

英语

7224020618

2022年9月

6

池淼

管理学院

审计学

7225020108

2022年9月

7

王策

法学院

法学

723110525

2023年9月

8

陈莎

马克思主义学院

思想政治教育

7229010319

2022年9月

9

刘书含

文学院

汉语言文学

7222010711

2022年9月

10

洪鑫一桐

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

数字媒体技术

723420120

2023年9月


公示期为20241125日至2024122,如对公示人员有异议,请以电话、信函、亲访等方式向学生处反映。反映情况应实事求是,电话和信函应署真实姓名。


办公室:思齐楼103、105

联系人:沈璐瑶、臧楠

联系电话:0411-62657860

邮箱:aihuipai@126.com

学生工作处

20241125


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学生处

地址:辽宁省大连市庄河市昌盛街道前程大街117

邮编:116400

电话:0411-62657860

邮箱:aihuipai@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