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秋季学期新生入学心理健康测评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年10月31日 09:31 点击数:

关于开展2023年秋季学期新生入学

心理健康测评的通知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教育部党组《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教党【2018】41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学生心理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教思政厅【2021】10号)文件精神,加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科学、全面地了解我校学生整体心理健康状况,经研究决定对我校全体新生开展心理健康测评工作。

现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测评对象

2023级全体新生

二、测评时间

10月26日—11月2日

三、测评平台

中国大学生心理健康测评系统

四、测评流程

1.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中国大学生心理健康测评系统”小程序。

图片     2.输入手机号,获取验证码,并登录小程序。

图片   3.完善个人信息。

图片   4.认真阅读知情同意书和测评要求,点击“开始测评”即可。

图片 五、注意事项

1、要求所有学生须一次性完成心理测评。

2、同学们在线独立完成,态度认真,瞎填漏填会导致试卷作废,需要重新完成测评。

3、测评旨在了解同学们的心理状况,不影响学籍、入党、考研、奖惩、就业等,所有问题答案无对错之分,按真实情况回答即可。

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学生处

地址:辽宁省大连市庄河市昌盛街道前程大街117

邮编:116400

电话:0411-626578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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