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2025 学年校长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5年10月12日 15:58 点击数:

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大力弘扬勤学善思、锐意进取的优良学风,充分发挥优秀学生的模范带头作用,激发全体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创造性,依据《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校长奖学金评选办法》,现就2024-2025 学年校长奖学金评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2024-2025 学年在籍在校本科学生。2025 年春季学期转专业的学生在现专业评定;2025 年秋季学期转专业的学生在原专业评定。“校长奖学金”在2022 级、2023 级和2024 级学生中评选。

二、组织领导

(一)学校成立评审领导小组和评审委员会,具体负责学校评审工作。

(二)各学院成立评审小组,具体负责学院级评审工作。

三、评定原则

(一)基本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远大理想,忠于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在学生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国家体质健康测试成绩达标。

5.完成本专业规定的课程学习,学习成绩优秀(所有课程均一次性通过,在校期间学分绩在85 分以上),历年学习成绩、综合测评均排在本年级专业前10%以内(如2022 级学生,三年的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均排在专业前10%)。

6.其他条件详见《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校长奖学金评选办法》。

(二)在满足基本条件下,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评者在热爱祖国、敬业奉献、勤奋学习、志愿服务、热心助人、见义勇为、诚实守信、孝老爱亲、艰苦奋斗、自强不息等方面表现突出,并受到党和国家及省级以上各有关部门的表彰。

2.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专业论文;以第一、二作者出版的学术专著;以第一、二作者在地市级及以上媒体公开发表文章。

3.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地市级及以上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等竞赛中获奖。

4.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地市级及以上奖励或专利。

5.文体类竞赛成绩突出。参评者参加由市级以上机关单位组织的文化、艺术素质类竞赛(艺术展演)、体育比赛(邀请赛除外)或演讲、辩论、文学、美术、书法、摄影等比赛活动中成绩优异;为学校争得荣誉,个人获地市级及以上奖励。集体项目应为主力队员(或主要演员)。

6.获地市级及以上的杰出青年、青年五四奖章、大学生年度人物等个人荣誉称号或集体荣誉称号的主要负责人。

7.其它应当认定为表现非常突出的情形。

上述方面之外,其他方面有同等级别的特别优秀表现的,在校长奖学金评审过程中也可以作为突出表现提交相关材料。

参评者所获成果或荣誉均要求冠有“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字样或具有代表学校参加评比的证明材料。

四、推荐名额比例分配

(一)最终评选名额

项目

校长奖学金

2022级评选名额

2

2023级评选名额

8

2024级评选名额

合计

10

(二)学院答辩候选人名额

序号

学院

校长奖学金答辩候选名额

1

文学院

5

2

管理学院

3

3

法学院

3

4

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

2

5

外国语学院

2

6

艺术与传媒学院

1

7

马克思主义学院

1

8

数学科学学院

1

9

教育科学学院

1

10

体育学院

1

合计

20

学校最终评审名额

10

校长奖学金由各相关学院评审委员会组织学院内评审、答辩,推荐参评校级校长奖学金的答辩候选人,学校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审、答辩最终评审出校长奖学金名额,通知到学院。

五、评定程序

(一)成立评定机构

学校成立校长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和评审委员会,由校长担任组长,由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任副组长,组员由学生处、就业处、教务处、科技处、团委等单位(部门)负责人组成。各学院成立由

学院院长担任组长,学生工作副院长、教学工作副院长、专业负责人、辅导员和教师代表组成的评奖评优评定工作小组。

(二)组织学生申报

各学院按照文件规定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申报,凡未在规定时间内申报的学生视为自动放弃评定资格。具体申报时间由各学院自行确定。

(三)评选推荐报送

各学院须对申报学生进行资格审核,按照评定推荐比例和评定要求组织开展评定工作。评定结果要在学院内按要求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于10 月28 日上午10:00 前将纸质版材料交学生处,电子版规范梳理,报送至学生处工作邮箱aihuipai@126.com。

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沈璐瑶

(四)审批表彰阶段

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对各学院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后,组织各学院推荐对象公开答辩,最终评选出10 名校长奖学金获得者,报学校批准,公示不少于5 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由学校发文表彰。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各学院应充分认识评奖评优工作的重要性,在全面总结以往经验的基础上,深入研究,细致落实,切实发挥奖学金的激励和导向作用。要制定详细工作计划,做好宣

传动员,确保每位学生都能充分了解评定标准和申报要求。

(二)规范程序,确保公正。各学院须严格执行评审标准,保证评审程序严谨规范,评审过程公开透明,评审结果公平公正。学生申报材料及相关评定材料须妥善存档,以备核查。

(三)诚信申报,严肃纪律。申请学生须确保所提供的全部信息真实准确。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立即取消其当年评审资格;情节严重的,将依照相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附件1: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校长奖学金申报表

附件2: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校长奖学金申报信息汇总表

附件3:事迹材料(电子版排版后发邮箱、并上交打印版和稿纸手写版)

附件4:校长奖学金答辩PPT(5 分钟)

附件5:榜样的力量|宣传稿(个人事迹图文并茂排版)

学生工作处

2025年10月17日

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学生处

地址:辽宁省大连市庄河市昌盛街道前程大街117

邮编:116400

电话:0411-62657860

邮箱:aihuipai@126.com